發布單位 |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 發布文號 | 2014年第2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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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14-12-19 | 生效日期 | 2014-12-19 |
有效性狀態 | ![]() | 廢止日期 | 暫無 |
屬性 | 通告公告 | 專業屬性 | 產品及原料 |
備注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審查管理辦法》的規定,現批準番茄籽油、枇杷葉、阿拉伯半乳聚糖、湖北海棠(茶海棠)葉、竹葉黃酮、燕麥β-葡聚糖、清酒乳桿菌、產丙酸丙酸桿菌為新食品原料;調整原衛生部2008年第12號公告批準低聚木糖的來源、食用量和生產工藝要求。生產經營上述食品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定。
特此公告。
國家衛生計生委
201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