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 發布文號 | 國衛辦食品函〔2014〕107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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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14-11-19 | 生效日期 | 2014-11-19 |
有效性狀態 | ![]() | 廢止日期 | 暫無 |
屬性 | 復函批復 | 專業屬性 | 其他 |
備注 | 暫無 |
陜西省衛生計生委:
你委《關于將華西銀臘梅(藥王茶)列為普通食品管理的請示》(陜衛監督函〔2014〕273號)收悉。經研究, 現回復如下:
一、“華西銀臘梅”是薔薇科委陵菜屬植物,規范名稱應當為“白毛銀露梅(Potentilla glabra Lodd. var. mandshurica (Maxim.) Hand. -Mazz)”。
二、根據《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審查管理辦法》的規定,同意你委將白毛銀露梅作為有傳統食用習慣的普通食品管理的意見。
生產經營上述食品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規定,并按照規范名稱進行標注。
專此函復。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