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1503-1989 職業性急性四乙基鉛中毒診斷標準及處理原則本標準規定了職業性急性四乙基鉛中毒診斷標準及處理原則。本標準適用于四乙基鉛和乙基液作業人員,也適用于高濃度乙基汽油作業人員。廢止依據:關于廢止《食物中毒診斷標準及技術處理總則》等396項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公告 2017年第6號本標準與GBZ 36-2002 職業性急性四乙基鉛中毒診斷標準不一致的,以新標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