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5193.13-2003 90天和30天喂養試驗
本標準被GB 15193.13-2015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90天經口毒性試驗代替
本標準規定了30天或90天喂養試驗的基本技術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評價食品生產、加工、保藏、運輸和銷售過程中所涉及的可能對健康造成危害的化學、生物和物理因素對動物引起的有害效應,檢驗對象包括食品添加劑(含營養強化劑)、食品新資源及其成分、新資源食品、輻照食品、食品容器與包裝材料、食品工具、設備、洗滌劑、消毒劑、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食品工業用微生物等。
本標準代替GB 15193.13-1994 。
作廢依據:關于發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果蠅伴性隱性致死試驗》(GB 15193.11-2015)等9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公告(2015年 第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