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江西:食安舉報最高獎50萬元
近日,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江西省食品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積極舉報食品違法行為。《辦法》規定,舉報涉及嬰幼兒配方乳粉、嬰幼兒配方谷粉、特殊醫學用途食品等品種,且該品種已對公眾身體健康造成較大危害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獎勵金額原則上不少于30萬元。
《辦法》明確了獎勵范圍,列出了10種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其中,包括使用非食用物質和原料生產食品,食品生產經營者在食品中添加藥物,違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食品的;生產經營變質、過期、混有異物、摻假摻雜偽劣食品,或者生產經營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或標簽、說明書不符合規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以及經營超過保質期食品的。
《辦法》要求,舉報獎勵根據舉報證據與違法事實查證結果,分為3個獎勵等級。獎勵金額按照涉案貨值金額或者罰沒款金額、獎勵等級等因素綜合計算,每起案件的獎勵金額原則上不超過50萬元。(記者徐雅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