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告
2020年第36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河南省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條例》規定,疫情防控期間,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開展了非醫用口罩產品質量監督抽查, 承檢機構為國家勞動保護用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北京)。發現3批次產品質量不合格,現予以通告。
一、河南省奧康衛生材料有限公司2020年2月8日生產的1批次D級日常防護型口罩,過濾效率項目鹽性介質實測值(平均)24.5%,標準規定Ⅲ級≥90%,油性介質實測值(平均)17.4%,標準規定Ⅲ級≥80%;防護效果項目鹽性介質實測值(平均)60.9%,標準規定D級≥65%,油性介質實測值(平均)58.7%,標準規定D級≥65%。
針對該企業產品質量不合格情況,滑縣市場監管部門責令企業停止生產,查封庫存同批次產品32000只、生產設備11臺,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經查,不合格原因主要是使用的原材料熔噴布不達標。由于熔噴布供應緊張,難于尋找高質量原材料,加之技術能力有限,目前,企業已停止該型號產品生產。
二、滑縣舒康衛生材料有限公司2020年2月8日生產的1批次D級日常防護型口罩,吸氣阻力項目實測值229Pa, 標準規定≤175 Pa;過濾效率項目鹽性介質實測值(平均)85.4%,標準規定Ⅲ級≥90%,油性介質實測值(平均)66.7%,標準規定Ⅲ級≥80%;防護效果項目標準規定:當口罩防護級別為B級、C級、D級,過濾效率應達到Ⅲ級及以上。
針對該企業產品質量不合格情況,滑縣市場監管部門責令企業停止生產,查封生產設備2臺,責令追回同批次口罩7000只,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經查,不合格原因主要是原材料熔噴布不達標、技術人員能力欠缺等原因造成。目前,企業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停止了該型號產品生產。
三、河南天弘服飾有限公司2020年2月12日生產的1批次非滅菌D級日常防護型口罩,過濾效率項目鹽性介質實測值(平均)26.0%,標準規定Ⅲ級≥90%,油性介質實測值(平均)22.3%,標準規定Ⅲ級≥80%;防護效果項目鹽性介質實測值(平均)41.4%,標準規定D級≥65%,油性介質實測值(平均)40.2%,標準規定D級≥65%。
針對該企業產品質量不合格情況,滑縣市場監管部門責令企業停止生產,查封生產設備2臺,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經查,不合格原因主要是原材料熔噴布不達標、產品設計不合理等原因造成。目前,企業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停止了該型號產品生產。
特別提醒廣大消費者,注意產品質量安全,遇到產品質量安全問題,請撥打12315投訴舉報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