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8日,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發布抽檢信息公告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省局近期組織抽檢方便食品、蜂產品、蔬菜制品、水產制品、糖果制品、調味品共6類食品146批次,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38批次,不合格樣品8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
一、總體情況。蔬菜制品61批次,不合格7批次;糖果制品12批次,不合格1批次;方便食品3批次、蜂產品16批次、調味品43批次、水產制品11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批次。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 松滋市好上好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湖北省仙桃市泓湖世家水產品有限公司 生產的泡藕帶(酸辣味)(生產日期/批號:2019-01-13),二氧化硫殘留量檢測值0.22g/kg,標準規定≤0.1g/kg。檢驗機構為武漢食品化妝品檢驗所。
(二)大冶市冶商平價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雨潤店銷售的標稱武漢周宇軒食品有限公司 生產的薄荷糖(生產日期/批號:2019-05-15),二氧化硫殘留量檢測值0.15g/kg,標準規定≤0.1g/kg。檢驗機構為武漢食品化妝品檢驗所。
(三)黃梅縣尚品生活超市銷售的標稱武漢市孫洪蔬菜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紅油八寶菜(生產日期/批號:2019-04-15),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檢測值1.44g/kg,標準規定≤1.0g/kg。檢驗機構為武漢食品化妝品檢驗所。
(四)荊門市東方百貨大廈沙洋購物廣場銷售的標稱湖北省武漢市泓湖世家水產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泡藕帶(酸辣味)(生產日期/批號:2019-01-01),二氧化硫殘留量檢測值0.26g/kg,標準規定≤0.1g/kg。檢驗機構為武漢食品化妝品檢驗所。
(五)樊城區瑞宇土特產品商行銷售的標稱襄陽市寶碩農業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大頭菜(香辣味)(生產日期/批號:2019-05-13)、大頭菜(麻辣味)(生產日期/批號:2019-05-13),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檢測值分別為1.5、1.4,標準規定≤1。檢驗機構為武漢食品化妝品檢驗所。
(六)荊門市東方百貨大廈沙洋購物廣場銷售的標稱武漢樂味食品有限公司 生產的外婆菜(生產日期/批號:2019-03-16),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檢測值0.000173g/kg ,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武漢食品化妝品檢驗所。
(七)神農架林區木魚鎮綠源農貿批發配送中心銷售的標稱仙桃市泓湖世家水產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泡藕帶(酸辣味)(生產日期/批號:2019-02-15),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檢測值1.5,標準規定≤1。檢驗機構為武漢食品化妝品檢驗所。
三、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荊州、黃岡、仙桃、荊門、襄陽等地市場監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督促生產經營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食品抽檢合格-2019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