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省局近期組織抽檢餅干、茶葉及相關制品、蛋制品、糕點和食鹽共5類食品212批次。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211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糕點79批次,不合格1批次;餅干12批次、茶葉及相關制品63批次、蛋制品43批次和食鹽15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具體信息詳見附件。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錦江麥德龍現購自運有限公司武漢漢陽商場銷售的標稱武漢市昌海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昌海琪瑪酥(生產日期/批號:2019-01-15),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測值0.45g/100g,標準規定≤0.25g/100g。檢驗機構為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武漢市市場監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督促生產經營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