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2日,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發布抽檢信息公告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省局近期組織抽檢茶葉及相關制品、蜂產品、肉制品和食用農產品共4類食品160批次。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58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
一、總體情況。食用農產品100批次,不合格2批次;茶葉及相關制品8批次、蜂產品6批次和肉制品46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具體信息詳見附件。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樊城區邵方勝食品超市銷售的雞蛋(抽樣日期:2019-06-20),氧氟沙星檢驗值 70.8μ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湖北壽康永樂商貿集團有限公司房縣生活廣場銷售的黃豆芽(抽樣日期:2019-07-04),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檢驗值0.14m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襄陽市、十堰市市場監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督促生產經營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食品抽檢合格-2019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