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貴州省市場監管局組織抽檢餅干、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蜂產品、罐頭、乳制品、食糖、水產制品、水果制品、飲料11類食品274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270批次,不合格樣品4批次(見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鉛(以Pb計)、菌落總數、大腸菌群指標。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標稱貴州黔寶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黔康情人果,經貴州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檢驗發現,其中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貴州黔寶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中國測試技術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二、標稱貴州靈草保健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拘通顆粒,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貴州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三、標稱獨山縣福銳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果味型液體飲料,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貴州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四、標稱貴州黔萃園農產品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枸杞(代用茶),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地方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貴州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針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食品召回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相關市、自治州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貴陽市、安順市、黔南州市場監管部門已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以上市、自治州市場監管部門應按規定的時限和要求,將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及時向省市場監管局報告并向社會公布。
特此通告。
貴州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