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飲料,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淀粉及淀粉制品和豆制品6類食品262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250批次、不合格樣品12批次(見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其他污染物、質量指標和食品添加劑等指標問題。現將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其他污染物指標問題
?。ㄒ唬┚涌h城鎮美好生活便利店銷售的溫泉河亞麻籽油(生產企業為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福海食用油有限公司),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吉木薩爾縣天星農副產品銷售專業合作社生產的葵花籽油,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奇臺縣古城老磨坊食品廠生產的純菜籽油,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四)墨玉縣阿迪力純凈水廠生產的沙浦蘇包裝飲用水和驚園山泉包裝飲用水,均為亞硝酸鹽(以NO2-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質量指標問題
(一)奇臺縣古城老磨坊食品廠生產的純菜籽油,酸價(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ǘ┮晾缇瘤尉G色農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亞麻籽油2批次(生產日期分別為2019年05月16日和2019年04月06日),均為過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ㄈ豸斈君R經濟技術開發區蓉李記餐飲玄武湖路店加工自制的煎炸過程用油,極性組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ㄋ模┛κ彩嘘柟饧儍羲畯S生產的陽光飲用純凈水2批次(生產日期分別為2019年06月01日和2019年06月02日),均為耗氧量(以O2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食品添加劑
阿克蘇南疆酒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鷹酒2批次(生產日期分別為2018年08月19日和2018年09月12日),均為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特此通告。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