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餐飲食品、茶葉及其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糧食加工品共875批次,抽檢合格樣品868批次,不合格樣品7批次,產品信息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餐飲食品355批次,不合格5批次;茶葉及其制品264批次,不合格1批次,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80批次, 不合格1批次,糧食加工品176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 甘肅藝臻佳餐飲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使用的骨碟,檢出大腸菌群,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檢驗研究院。
(二) 城關區民主西路滋味香酒店使用的小湯碗,檢出大腸菌群,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檢驗研究院。
(三) 城關區民主西路滋味香酒店使用的筷子,檢出大腸菌群,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檢驗研究院。
(四) 城關區金昌南路北家姓轉轉小火鍋店使用的小湯碗,檢出大腸菌群,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檢驗研究院。
(五) 城關區金昌南路北家姓轉轉小火鍋店使用的料碗,大腸菌群檢出,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檢驗研究院。
(六)甘肅金隴紅茶業有限公司銷售的龍井(綠茶),鉛(以Pb計)初檢值為91.0mg/kg,標準規定≤5.0mg/kg,初檢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檢驗研究院;復檢值為93.4mg/kg,復檢單位為甘肅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
(七)標稱甘肅澤豐信誠農產品農民專業合作社生產的純胡麻油,酸值(KOH)檢出值為6.0mg/g,標準規定為≤3.0mg/g;過氧化值檢出值為16.0mmol/kg標準規定為≤7.5mmol/kg,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檢驗研究院。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所在地慶陽市市場監管部門已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經營單位所在地蘭州市、隴南市市場監管部門已要求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
特此通告
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