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19批次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工作的通知》(市監食檢函〔2019〕1338號),涉及我區1家個體經營戶。現將通遼市科爾沁區豐盛物流園冬梅蔬菜水果批發部經營的不合格食品豇豆的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抽檢基本情況
樣品名稱:豇豆;生產日期:2019年6月13日;抽樣基數:6公斤;檢驗不合格項目:氧樂果; 檢驗機構: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二、不合格食品處置情況
通遼市科爾沁區豐盛物流園冬梅蔬菜水果批發部經營農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限量食品的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之規定,應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二款之規定,給予行政處罰。因當事人能夠積極主動消除危害后果,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減輕處罰情形,通遼市科爾沁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21,2元,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三、整改措施及復查情況
通遼市科爾沁區豐盛物流園冬梅蔬菜水果批發部已經向市場監管部門提交了整改報告,監管部門已經對該超市落實整改情況進行了復查驗收。
特此通告。
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