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雅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飲料、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蔬菜制品、乳制品、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共10類食品69批次樣品。
抽檢蔬菜制品1批次,不合格1批次;餐飲食品14批次,不合格4批次;食用農產品41批次,不合格2批次。糧食加工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肉制品1批次、飲料4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糕點2批次、乳制品2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
(一)滎經縣德英撻撻面館銷售的“油條”,不合格項目為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 ,檢驗結果為694mg/kg,標準規定為≤100mg/kg。
(二)天全縣甘大哥雜貨店銷售的“醬腌菜(泡蘿卜)”,不合格項目為二氧化硫殘留量和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其中二氧化硫殘留量檢驗結果為0.62g/kg,標準規定為≤0.1g/kg; 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檢驗結果為6.60,標準規定為≤1。
(三)雅安市雨城區琴琳小吃店銷售的 “油條”,不合格項目為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 ,檢驗結果為441mg/kg,標準規定為≤100mg/kg。
(四)寶興縣靈關香香烤鴨店銷售的“醬鹵肉”,不合格項目為亞硝酸鹽(以亞硝酸鈉計),檢驗結果為18mg/kg,標準規定不得添加。
(五)李超銷售的 “油條”,不合格項目為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 ,檢驗結果為859mg/kg,標準規定為≤100mg/kg。
(六)雅安市雨城區蒼坪路市場二樓10號攤位陳芳燕銷售的“豆芽”,不合格項目為4-氯苯氧乙酸鈉(以 4-氯苯氧乙酸計),檢驗結果為0.196m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
(七)雅安市雨城區蒼坪路市場二樓10號攤位陳芳燕銷售的“豆芽”,不合格項目為4-氯苯氧乙酸鈉(以 4-氯苯氧乙酸計),檢驗結果為0.141 m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
三、核查處置情況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雅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屬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雨城區、滎經縣、天全縣、蘆山縣、寶興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令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風險。
消費者如在市場上發現或購買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產品,請撥打食品投訴舉報電話12315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