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近日發布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19年第12期)。
江蘇省市場監管局《關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9年第35期)涉及鎮江市1家食品生產企業。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常州市天寧區蘭陵梓萁副食品商店銷售的標稱丹徒區辛豐香逸食品廠生產的廣式百果味月餅及廣式水蜜桃味月餅2批次產品
(一)抽檢基本情況。不合格項目為脫氫乙酸及其鈉鹽,生產日期(批號)均為2019-06-20。
(二)核查處置情況。丹徒區市場監管局于2019年10月15日將不合格檢驗報告送達丹徒區辛豐香逸食品廠并啟動核查處置。查明企業生產問題批次食品各100公斤,全部銷售完畢,因無消費者退貨未有召回。產品不合格原因為工人操作不當。整改措施為加強培訓,嚴格食品添加劑使用操作。丹徒區市場監管局依據相關法規對企業作出罰沒56200元人民幣處罰決定,決定書文號為徒市監案字(2019)6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