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南寧訊 2月28日,記者從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獲悉,目前廣西各市縣已全面完成畜禽養殖禁養區規范調整工作,調整后的劃定方案已全部正式印發。經過此次規范調整,廣西禁養區個數由641個調整為510個,減少20.4%;禁養區面積由7.10萬平方公里調整為4.45萬平方公里,減少37.3%。
2019年9月,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生態環境部辦公廳、農業農村部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和管理促進生豬生產發展的通知》,對規范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和管理工作作出了部署。自治區政府高度重視規范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和管理工作,嚴格落實相關法律法規對禁養區劃定的要求,除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沖區、城鎮居民區、文化教育科學研究區等人口集中區域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養殖區域之外,不得劃定禁養區。
我區需依法調整禁養區劃定方案的縣(市、區)為103個。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農業農村廳成立專門工作組,組織對各地上報的禁養區規范調整相關材料進行核查,并赴有關重點區域開展現場抽查檢查;通過明確禁養區劃定依據和要求,認真開展禁養區劃定情況排查,立即整改排查發現問題等措施,確保將超越法律法規規定范圍劃定的禁養區清理到位,促進生豬生產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