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福州3月1日電 福建省閩江流域3月1日起進入為期四個月的禁漁期。禁漁期將持續到6月30日24時,禁漁范圍為南平市延平區市標至福州市長樂區金剛腿的閩江干流江段。
當天,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執法總隊,南平市、延平區農業農村局及所屬漁政執法機構相關負責人在南平市延平區福門碼頭集結后,乘執法船沿江開展執法巡查,宣傳閩江禁漁政策法規,并調研了解禁漁期間漁民生產生活情況。
記者了解到,福建省各級漁政執法機構將在各自轄區范圍內同步開展禁漁政策法規宣傳、水陸執法巡查和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等工作,嚴厲查處電、毒、炸魚等嚴重破壞資源和生態的違法違規行為,清理取締違規漁具,維護禁漁秩序穩定。
此前,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發布了《閩江水域禁漁期制度的通告》。其中明確,除休閑漁業、娛樂性垂釣外,在規定的禁漁區和禁漁期內,禁止所有捕撈作業。
福建省閩江流域自2017年起實行禁漁期制度。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實踐證明,實施閩江禁漁制度有利于保住大部分魚苗,維持閩江生物多樣性,促進漁業增效漁民增收,對福建省維護閩江流域漁業可持續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下一階段,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執法總隊將依法依規嚴厲打擊禁漁期各類非法捕撈行為,對帶頭違反禁漁制度的漁船,從嚴從重處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