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六省(中南區)聯防1號文正式發出,廣西、湖南、廣東、福建、江西、海南6省組成的中南區統一行動,2019年11月30日開始試點禁止非中南區的活豬(種豬、仔豬除外)調入本大區。
中南區未來三年內防控計劃如下:
2019年主要目標
一是經農業農村部同意,中南區統一行動,2019年11月30日開始試點禁止非中南區的肉豬調入本大區(已實現),六省(區)共同強化與其他大區相鄰的公路檢查站的防堵工作,禁止屠宰廠(場)接收非中南區的肉豬,對違規進入的予以勸退,不聽勸退的應無害化處理。非中南區的生豬產品進入本大區實行備案管理制度。屠宰廠(場)備案管理的規模和條件為:年屠宰量30萬頭以上,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排污許可證》和《生豬定點屠宰許可證》(A證,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備冷鏈儲運設施和非洲豬瘟自檢能力,近三年內在部省級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中未檢出禁用藥物和違禁添加物,進行分割加工的企業還應獲得省級以上資質認證,否則禁止進入中南區六省(區)的肉豬仍可在本大區內跨省(區)流通,但發生非洲豬瘟疫情的省(區),按照農業農村部的規定,肉豬不得跨省(區)調運。中南區以外省份調入本大區內的凍豬肉產品需提供每批次非洲豬瘟檢測報告,中南區各省(區)根據需要實施抽檢。
二是積極引導銷區屠宰企業到產區投資建設現代化屠宰廠(場),產區應在用地等方面予以支持,加快提升產區屠宰能力,實現就近屠宰,推動建立生豬產品冷鏈流通配送體系及標準。
三是10月31日前,中南區內各省(區)一致實施生豬及生豬產品運輸指定通道制度。
四是中南區內生豬及其產品一律實施“點對點”調運,即肉豬由養殖場直接調運至屠宰廠(場),種豬、仔豬由養殖場調運至養殖場。
2020年主要目標
一是經農業農村部同意,2020年11月30日起試點中南區內省(區)與省(區)之間禁止肉豬跨省(區)調運,中南區內省(區)與省(區)之間強化公路防堵,禁止省(區)外的肉豬進入本省(區),禁止屠宰廠(場)接收外省(區)調入的肉豬,對違規進入的肉豬予以勸退,不聽勸退的應無害化處理。中南區內各省(區)之間生豬產品相互進入實行備案管理制度。屠宰廠(場)備案管理的規模和條件為:年屠宰量15萬頭以上,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排污許可證》和《生豬定點屠宰許可證》(A證),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備冷鏈儲運設施和非洲豬瘟自檢能力,近三年內在部省級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中未檢出禁用藥物和違禁添加物,進行分割加工的企業還應獲得省級以上資質認證,否則禁止進入。大區內的凍豬肉產品僅需提供每批次非洲豬瘟檢測報告。
二是持續推動中南區內生豬產品及種豬、仔豬點對點調運和備案管理制度。
三是持續推動實施中南區內生豬及其產品跨省調運經指定通道運輸。
四是推動構建跨省(區)生豬產品冷鏈流通配送體系及標準。
五是發展培育生豬養殖屠宰加工銷售一體化的大型龍頭企業。
2021年主要目標
一是經農業農村部同意,持續實施中南區內省(區)與省(區)之間禁止肉豬跨省(區)調運,不斷完善相關管理制度。
二是持續推動中南區內生豬產品及種豬、仔豬“點對點”調運和備案管理制度。
三是持續推動實施中南區內生豬及其產品跨省調運經指定通道運輸。同時逐步減少區域內省際間檢查站。
四是推動構建跨省(區)、跨市生豬產品冷鏈流通和配送體系。
五是發展培育生豬養殖屠宰加工銷售一體化的大型龍頭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