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12月2日,江門市市場監管局召開五類《江門市食品小作坊管理規范指南》和《江門市食品攤販管理規范指南》的首場發布宣貫會。會議旨在進一步規范江門市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的生產經營行為,不斷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蓬江區和江海區的小作坊、小攤販從業人員和監管人員共計160余人參加了宣貫會。
發布宣貫會邀請了食品專家對參會人員進行培訓授課,重點講解食品小作坊和小攤販生產經營規范,并向參會人員派發《江門市食品小作坊管理規范指南》和《江門市食品攤販管理規范指南》。
五類食品小作坊管理規范指南有什么亮點?記者帶大家看看。
亮點一:全省率先對五類重點小作坊食品制定細化生產指南。
市場上銷售的燒臘制品、濕米粉、豆腐、熱加工糕點、土榨花生油等老百姓日常消費食品,由于產品的特性,多數都是由食品小作坊所生產,并長期缺乏統一規范的生產管理指引,江門市五類食品小作坊管理規范指南的出臺,著力解決了當前食品小作坊生產過程中的突出問題,標志江門市小作坊食品邁向精細化標準化生產新模式,推動食品小作坊業態健康發展。
亮點二:參照食品生產法律法規,提高質量安全管理要求。
《指南》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廣東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和《GB14881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分別對小作坊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涉及的生產加工選址、加工場所、設施與設備、衛生管理、食品原輔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管理、生產過程控制、包裝、標簽、運輸、儲存、召回管理、人員培訓、記錄管理等活動制定指引條款,實行覆蓋生產全過程的質量安全控制。
亮點三:明確適用范圍和生產工藝要求,全面提升食品安全風險防控能力。
《指南》明確了五類高風險食品(燒臘制品、豆制品、花生油、熱加工糕點、濕米粉)的產品范圍,根據產品特點,建立健全生產全過程的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對生產過程的關鍵控制點提出詳細具體的技術操作指引,并要求對生產環境、生產設備運行狀態和清洗結果、生產過程等進行記錄,確保生產全過程中各個環節都能規范有效操作,全面提升食品小作坊業態食品安全風險的防控能力。
亮點四:明確生產硬件要求和文件管理要求,引導小作坊升級管理。
《指南》針對小作坊生產規模小,生產人員少的特點,對小作坊的設施設備、墻面、頂棚等硬件條件做最基本的原則要求,但涉及食品安全的關鍵環節,如衛生管理、生產過程控制要點、質量安全管理、記錄管理、儲存運輸、召回、自查等提出明確而具體的要求,既符合小作坊生產加工實際又能保障食品安全水平的相應要求。
亮點五:簽訂承諾書,強化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指南》要求,食品小作坊負責人應簽訂質量安全承諾書,承諾食品生產加工過程中不使用不新鮮的、腐敗的、來歷不明的原料和輔料,不使用法律法規明令不允許使用的非食品原料,不濫用食品添加劑,不生產假冒偽劣食品,并在顯著位置公開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鼓勵群眾共同監督,倒逼食品小作坊業主增強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意識。
亮點六:實現小作坊食品質量安全有效追溯和召回。
《指南》要求,如實記錄進貨查驗、生產過程、食品銷售等有效信息,相關記錄和票據憑證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產品外包裝應標識食品名稱、執行標準、生產日期、保質期、成分表或配料表,食品小作坊名稱、地址、登記證號碼、聯系方式及按照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需要標示的內容。食品小作坊要確保對產品從原料采購到最終產品及產品銷售所有環節都可有效追溯和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