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18日發布聲明,對《野生動物養殖是人類祖先的偉大創舉》一文致歉。
資料圖 新華社供圖
據此前媒體報道,該文稱,“因一次疫情就全面‘禁野’將是武斷的,不科學、不理性”“對于人類而言,對野生動物產品的需求從未停止,某種意義上說已經成為‘剛性需求’”。聲明表示,該文章出自協會保護繁育與利用委員會下屬的蛙類養殖專業委員會自辦的微信公眾號。協會已決定撤銷蛙類養殖專業委員會,并將加強對分支機構的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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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相關負責人10日就疫情防控中,社會普遍關心的法律問題進行解答。法工委經濟法室主任王瑞賀說,擬將修改野生動物保護法增加列入常委會今年的立法工作計劃,并加快動物防疫法等法律的修改進程。
值得注意的是,疫情期間,多地出臺相關法規保護野生動物。
廣東緊急立法,明確禁止濫食和交易野生動物
2月11日上午,廣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這是省人大常委會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時期作出的一項特別性決定,將為打好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應急、及時、有效的法治支撐。
據省人大常委會有關負責人介紹,此次決定的最大亮點是在疫情防控這一特殊關鍵時期,明確提出禁止濫食和交易野生動物,分別對野生動物的交易消費、食用及其違法責任三處作出詳細規定,要求嚴禁農貿市場、餐飲單位、商場超市、電商平臺等交易、消費場所開展野生動物交易、消費活動,在個人責任方面要求革除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不得濫食野生動物,對于出售、購買、利用、運輸、攜帶、寄遞野生動物及其制品、濫食野生動物的違法行為,將進行追責。
天津通過禁食野生動物決定:食用者處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
天津市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于2月14日審議通過了《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決定》。決定共18條,主要規定了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范圍、措施、管理職責和法律責任。
決定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經營利用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不得以食用或者生產、經營食品為目的,獵捕、出售、購買、運輸、攜帶、寄遞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食用者處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
鄭州舉報收售野生動物最高獎勵超萬元
為全力配合做好當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治工作,切斷相關病毒傳播源頭,鄭州市公安局、鄭州市森林公安局共同決定從即日起至6月30日,在全市范圍內依法開展嚴厲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并實行有獎線索舉報,最高獎勵超萬元。
來源:綜合中國新聞網 大河報 中國青年報 北京日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