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的部署要求,福州市出臺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菜籃子”產品穩產保供措施,支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專業大戶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有序復產、穩定發展和渡過難關,保障“菜籃子”產品市場供應充足和價格基本穩定,助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壹
- 穩定蔬菜生產 -
對集中連片種植規定品種的短期葉類菜10畝以上,且服從政府調控的農業經營主體,按實際種植葉類菜面積給予300元/畝的一次性補助(享受市級直控副食品基地補助政策的企業可疊加享受)。
貳
- 支持畜禽產業發展 -
對蛋雞存欄5萬—10萬只、蛋鴨存欄5000只以上、肉雞年出欄5萬只以上、肉鴨年出欄1萬只以上的農業經營主體,每家給予補貼5萬元;蛋雞存欄10萬只以上的農業經營主體,每家給予補貼10萬元;父母代種雞場給予補貼30萬元/場(享受市級直控副食品基地補助政策的企業可疊加享受)。認真落實《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穩定生豬生產保障市場供應的意見》〔榕政辦(2019)129號〕,對新改擴建的生豬生產項目審批實行網上申請、容缺受理、容缺審批。
叁
- 扶持水產發展 -
對正常開展育苗生產的市級以上水產原(良)種場,給予10萬元/場補助;對遠洋漁業企業在福州港口、凍庫滯留的遠洋自捕魚,給予每月50元/噸的凍費補助。
肆
- 加大融資扶持 -
相關銀行根據符合國家政策和信貸基本條件的“菜籃子”產品穩產保供主體生產實際資金需求,給予流動資金貸款支持,對相關符合條件經營主體視實際情況給予優惠利率,并開辟融資綠色審批通道。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不得擅自抽貸、斷貸、壓貸,對到期還款有困難的,可給予展期或無還本續貸。
伍
- 給予貸款貼息 -
對農業產業化市級以上重點龍頭企業貸款余額的利息,給予30%的貼息補助,單個企業貼息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
陸
- 減免擔保費用 -
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申請擔保的,政策內擔保費降至1%以下。
柒
- 補貼用電費用 -
對農業產業化市級以上重點龍頭企業用電費用,給予30%的補貼,單個企業電費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已享受閩價商〔2013〕414號文件用電優惠政策的企業不再享受此政策)。
捌
- 加大保險補助 -
蛋雞、牛、羊、兔等設施畜禽保費市縣補助比例由50%提高到60%,補助部分市縣各承擔一半;對參加蔬菜種植保險的農業經營主體,在原有市級財政給予20%保費的基礎上再給予保費20%補助;對參加漁船和漁工保險的農業經營主體,在原有保費補助的基礎上市級財政再給予保費10%補助。
玖
- 鼓勵線上銷售 -
鼓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線上銷售農產品,對線上銷售收入達到1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的農業經營主體,分別一次性給予1萬元、3萬元、5萬元獎勵。
拾
- 暢通運輸通道 -
對運輸糧、油、肉、蛋、奶、蔬菜、水產品等農產品以及養殖飼料、農資等物資的車輛,由縣級疫情防控指揮部辦理進出本縣域各地及福州的通行證,確保不收費、優先通行,嚴禁未經批準擅自設卡攔截、斷路等阻斷交通的行為。對需進入城區限行區域運輸農產品的貨車,由公安機關優先保障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