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公開的一份判決書引起了法律人的廣泛注意。
2020年1月2日,中國農業大學的李寧院士被法院判決有期徒刑12年,判決書稱:李寧院士貪污課題科研經費共計人民幣3756萬余元,其中1017萬元是銷售實驗室淘汰動物和牛奶所得。
有網友評論:是時候監督一下科研機構的活動了,對他們的法律法規約束和輿論監督太少。
根據資料:李寧1962年出生于江西南昌,曾是我國動物生物學方面的著名科學家。2007年,他當選為中國工程院院士,時年45歲,是當時全國最年輕的“兩院”院士。
說句大白話,李寧實驗室的轉基因牛和轉基因牛奶流入市場,賣了一千萬元。這些牛和牛奶里面含有什么藏著什么,鬼才知道。
最擔心的事情還是發生了。
一切似乎都是真的。
該案的案號為(2015)松刑初字第15號,判決日期為二〇二〇年一月二日,審判長為杜巖。
被告人李寧,男,1962年7月9日出生于江西省信豐縣,漢族,博士研究生文化,系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農業大學教授、中國農業大學農業生物技術國家重點實驗室主任、中國農業大學生物學院李寧課題組負責人、北京濟普霖生物技術有限公司總經理、北京濟福霖生物技術有限公司總經理,住北京市海淀區。
這個名叫李寧的院士,因涉嫌犯貪污罪,于2014年6月21日被逮捕并羈押于吉林省看守所。
只想找到判決書中證明他將實驗動物流向市場的字眼,于是,我們迅速瀏覽了長達20頁的判決書。
檢察院起訴中明確指出:
李寧伙同自己控制的公司高管張磊,利用其管理課題經費的職務便利,采取侵吞、騙取、虛開發票、虛列勞務支出等手段,將37566488.55元的結余經費非法占為己有。
自2008年7月至2012年2月期間,相關課題在研究過程中利用科研經費購買了實驗所需的豬、牛。
對出售課題研究過程中淘汰的實驗受體豬、牛、牛奶所得款項,被告人張磊向李寧請示如何處理。
李寧指使張磊將該款項交給報賬員歐某甲、謝某甲賬外單獨保管,不要上交。歐某甲、謝某甲遂將該款存入個人銀行卡中,累計金額為人民幣10179201.86元。
李寧、張磊利用職務便利截留科研項目實驗后淘汰的豬、牛及產出牛奶銷售款的事實,經庭審質證,法院則查明確有其事。
法院查明的主要事實經過與檢察院的起訴是一致的:
自2008年7月至2012年2月,相關課題在研究過程中利用科研經費購買了實驗所需的豬、牛,對出售課題研究過程中淘汰的實驗受體豬、牛和牛奶所得款項,被告人張磊向被告人李寧請示如何處理時,李寧指使張磊將該款項交給報賬員歐某甲、謝某甲賬外單獨保管,不要上交。歐某甲、謝某甲遂將該款存入個人銀行卡中。經司法會計鑒定,截留豬、牛、牛奶銷售款累計金額為人民幣10179201.86元。
最終法院判決,李寧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
看著這些白紙黑字的判決,我石化了,無語了。
這樣的實驗淘汰的受體豬、牛、牛奶,他們都賣給了誰,判決書沒有寫,但列舉了給他們虛開發票的公司,還都是大公司。
我真的不知道說什么好,難道這就是堂堂院士所作的勾當。
這樣的實驗動物不應當焚燒掉做無害化處理嗎?
這些堂堂的權威專家,知道什么是敬畏生命嗎?
這一刻,大自然正以永恒的沉默,注視著我……
2020年1月3日,吉林省松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農業大學教授李寧及同案被告人張磊貪污一案,對被告人李寧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0萬元,對被告人張磊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8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對貪污所得財物予以追繳,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