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5日,日本厚生省發布藥生食監發0515第1號和第2號通知,對進口生食用牡蠣和河豚制定了新的規格標準。
進口時須由出口國的政府機關出具衛生證明書。沒有證書證明文件,不得進口銷售和使用。
該通知自6月1日起開始施行。
更多詳情參見:https://www.mhlw.go.jp/content/11135200/00063099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