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食品安全網訊 在上篇中食品伙伴網介紹了CAC、中國大陸及港澳臺地區的食品分類系統,本期將繼續帶大家了解歐盟及其成員國、澳新、美國、加拿大、俄羅斯和印度的食品分類系統。
1.歐盟及其成員國
1.1歐盟
歐盟涉及食品分類的法規為(EC) No 396/2005《食品和飼料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EC) No 1333/2008《食品添加劑法規》的附錄II Part D以及《(EC) No 1333/2008附錄II第E部分食品分類的描述指南》。
(EC) No 396/2005的附錄 I-PART A部分介紹了適用食品中農藥殘留限量的分類,主要規定了10大類農業食品及其下級分類。
(EC) No 1333/2008的附錄II Part D部分規定了食品分類的基本情況,列舉了18大類食品及其下屬分類的信息。
《(EC) No 1333/2008附錄II第E部分食品分類的描述指南》適用于對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其中包括每類食品的詳細描述及舉例說明。該指南有助于成員國的監管機構和食品企業確保食品添加劑立法的正確實施。
1.2歐盟成員國
愛爾蘭有關食品分類的法規和相關文件主要涉及3個:愛爾蘭食品安全局官網發布的《歐盟食品分類的指導性說明》、歐盟委員會發布的《食品添加劑法規》((EC) No 1333/2008 附錄II Part D)及《(EC) No 1333/2008附錄II第 E部分食品分類的描述指南》。《歐盟食品分類的指導性說明》作為官方控制食品實驗室進行微生物和/或化學分析時食品采樣的食品分類指南。按歐洲共同體定義的歐盟類別分類,將食品分為21個類別。作為歐盟成員國之一,愛爾蘭執行歐盟的相關法規要求,并對應參考法規的相關指南文件。其中,(EC) No 1333/2008 附錄II Part D及《(EC) No 1333/2008附錄II第 E部分食品分類的描述指南》是針對食品添加劑使用要求法規中的食品類別描述,共計18個大類。
英國、馬耳他關于食品分類的要求執行歐盟的(EC) No 1333/2008 附錄II Part D食品分類,并對應參考法規的相關指南文件《(EC) No 1333/2008附錄II第 E部分食品分類的描述指南》。
2.澳新
澳新相關標準中涉及食品分類的主要為《澳新食品標準法典》的“附表15可作為食品添加劑的物質”和 “附表22食品和食品分類”。
《澳新食品標準法典》的“附表15:可作為食品添加劑的物質”與“Standard 1.3.1 食品添加劑”相關內容對應,規定了各類食品中適用的食品添加劑及添加量,其中將食品分為15大類,每大類下分為2級、3級和4級食品小類。
《澳新食品標準法典》的“附表22:食品和食品分類”與“Standard 1.4.2:農獸藥產品”的相關內容對應,介紹了適用農、獸藥殘留限量中的食品分類。其中主要涉及初級農產品及其加工品,將食品分為3大類:動物產品;農作物產品和動植物源性加工食品,并對每一大類及其下級小類所包括的食品進行了舉例說明。
3.美國
美國21 CFR 170 食品添加劑中建立了一般食品分類的清單,將食品分為43個類別,并規定了每類食品包括的具體產品。
4.加拿大
加拿大在衛生部網站中給出了文件《化學殘留作物組》,該文件可在查詢食品中農藥的殘留限量時使用。文件按照作物來源分為24組,其中食品主要包括蔬菜、水果、堅果、谷物、香料、油籽和食用菌。
5.俄羅斯
作為歐亞經濟聯盟(前身為關稅同盟)成員國,俄羅斯在食品安全監管領域除需遵守本國相關法規要求外,還應遵循聯盟技術法規的各類規定。根據關稅同盟TR CU 021/2011《食品安全性技術法規》及其多個附錄的相關規定,綜合分析可將食品分為12個大類,并分別對各類食品中微生物、污染物及農獸藥殘留限量要求等作了具體規定。
另外,針對上述幾類食品,歐亞經濟聯盟發布了具體的技術法規,以規范相關食品的生產、標識、銷售、流通和處置的要求,該類技術法規規定了分別規定了產品的定義、分類和標簽標識等要求。
因此,研究俄羅斯的食品分類除應掌握TR CU 021/2011的基本分類法外,還應熟悉各具體類別食品的技術法規要求。
6.印度
印度在《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產品和食品添加劑標準)條例 2011》附錄A中規定了食品分類系統。該系統可作為法規中食品添加劑使用的工具,將食品分為15大類,其中對每類食品分類的描述既不是法定的產品名稱,也不是出于標簽目的。
小提示:不要走開呦,后續中國食品安全網將繼續介紹東南亞相關國家的食品分類系統,敬請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