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食品安全網訊 12月9日,韓國食品藥品安全處(MFDS)發布了第2019-119號告示,修改《水產品安全性檢查機關指定具體程序及運營等相關要領》的部分內容,其主要內容如下:
1. 水產品安全性檢查機關的資質被取消或過期后,取消其保留與檢查有關文件的義務。與安全調查有關的文件應移交給國立水產品質量管理院。
2. 刪除公務員出入、調查水產品安全性檢查機關時檢查機關記錄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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