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據歐盟官方公報消息,2020年2月17日,歐盟委員會發布(EU)2020/206號條例,批準來自第三國的傳統食品可可果肉(cocoa (Theobroma cacao L.) pulp)、可可果肉汁(cocoa (Theobroma cacao L.) pulp juice)和濃縮可可果肉汁(cocoa (Theobroma cacao L.) concentrated pulp juice)作為新型食品投放歐盟市場,并修訂實施細則(EU)2017/2470的附件。
據了解,這三種食品在巴西有安全食用的歷史。歐盟委員會批準將可可果肉、可可果肉汁和濃縮可可果肉汁列入實施法規(EU)2017/2470中建立的授權新型食品清單中,其新型食品清單中的條目應包括本法規附件中規定的使用條件和標簽要求。標簽要求為在含有這種新型食品的食品標簽上的名稱應為“可可果肉”、“可可果肉汁”和“濃縮可可果肉汁”,使用條件未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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