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市場經濟秩序,服務海南自貿港建設,營造良好營商環境,2020年,海南省市場監管系統和市縣綜合行政執法部門組織開展打擊非法制售口罩等防護產品和野生動物違規交易執法行動、“115專案”執法行動、“迅雷”執法行動、“春雷”等專項執法行動。查辦各類市場違法違規案件3219宗,辦結2584宗,移送公安機關145宗,罰沒款共計1.7億元。組織查處了一批重大案件,嚴懲了一批違法犯罪分子,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現將2020年市場監管執法典型案例公示,食品藥品案例如下:
儋州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海南廣安大藥堂連鎖經營有限公司儋州迎賓大道分店未從正規渠道購進藥品及銷售劣藥案
2020年7月18日,執法人員對海南廣安大藥堂連鎖經營有限公司儋州迎賓大道分店檢查發現,該店不能提供正在藥品貨架上擺放銷售的“維生素D滴劑(膠囊型)”的購進票據及供貨方資質材料。經立案調查,當事人未從正規渠道購進上述藥品,且部分上述藥品為貼牌更改批號和有效期的劣藥,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儋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作出沒收上述藥品,沒收違法所得48元,罰款10萬元的處罰決定。
樂東縣市場監管局查處樂東樂城亮發冷凍批發店銷售未經檢驗檢疫冷凍食品案
2018年8月15日至2019年8月24日,樂東樂城亮發冷凍批發店從海南圣盛食品貿易有限公司等處購進雞爪、牛腩、豬肚、雞翅等10種進口凍品進行銷售,共計1048件,貨值金額52.04萬元。經鑒定,均屬于未經檢驗檢疫冷凍進口肉類食品,且不能提供購銷票據和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等材料,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樂東縣市場監管局依法作出以下處罰決定:1.處貨值金額30倍罰款即1561.06萬元;2.吊銷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3.經營者文某某五年內不得申請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并處從業資格罰。同時,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處。
臨高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查處李某某銷售未經檢驗檢疫冷凍食品案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8月23日,李某某從海口正德鑫冷凍食品有限公司等處,購進雞爪、雞尖、豬肚等未經檢驗檢疫的進口肉類食品共計30087公斤,貨值金額68.72萬元,且不能提供購銷票據和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等材料,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臨高縣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法作出沒收違法所得68.72萬元,并處貨值金額30倍罰款即2061.55萬元的處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