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農村食品市場專項執法行動,全面貫徹落實食品安全“四個最嚴”工作要求,嚴厲打擊農村制售假冒偽劣食品違法犯罪行為,凈化農村食品市場,提升農村食品安全水平,第二執法大隊依法開展農村地區食品安全專項執法行動。
截至目前,第二執法大隊對轄區內農村集貿市場、城鄉結合部農貿市場、面向農村的食品批發市場以及食品批發商、小餐館、校園周邊小超市小商店、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等食品經營主體進行大范圍監督執法。本次執法行動共出動執法人員160余人次,立案30余宗,結案30余宗,案值120000余元,罰款160000余元,沒收違法所得2400余元。其中,生產經營劣質食品24宗;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7宗;生產經營過期食品3宗;生產經營“三無”食品2宗。
在本次執法行動中,第二執法大隊有針對性檢查,深入挖掘案源。重點對農產品市場、連鎖超市和經營網點等主體的食品中非法添加食用物質、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經營過期食品、經營宣稱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經營未經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肉類、經營“三無”食品、經營劣質食品、經營“山寨”或商標侵權食品等進行監督檢查。特別是,集中對農村食品批發市場——海口椰海糧油市場進行專項檢查,查處了7宗生產經營劣質食品案,從源頭上遏制了農村假冒偽劣食品。
深入貫徹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從嚴查處案件。對生產經營劣質食品的案件進行嚴格處罰。例如:海南聚湘緣實業有限公司經營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黑芝麻處以5萬元罰款,對農村食品市場生產經營者形成有效震懾。
同時,加強執法協作,從生產環節延伸到經營環節,從經營環節上溯至生產環節對案件進行查辦,徹查涉案食品的來源和去向。切實保障了農村食品市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