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9年第29期)。據通告,近期,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飲料、豆制品共2類產品110批次,其中合格樣品109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
本次飲料抽檢依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飲料》(GB 710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飲用天然礦泉水》(GB 8537)、《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等標準及產品明示標準和指標的要求。其中,天然礦泉水檢驗項目包括界限指標-鋰、界限指標-鍶、界限指標-鋅、界限指標-碘化物、界限指標-偏硅酸、界限指標-硒、界限指標-游離二氧化碳、界限指標-溶解性總固體、鎳、銻、溴酸鹽、硝酸鹽(以NO3-計)、亞硝酸鹽(以NO2-計)、大腸菌群、糞鏈球菌、產氣莢膜梭菌、銅綠假單胞菌。飲用純凈水檢驗項目包括耗氧量(以O2計)、亞硝酸鹽(以NO2-計)、余氯(游離氯)、三氯甲烷、溴酸鹽、大腸菌群、銅綠假單胞菌。其他飲用水檢驗項目包括渾濁度、耗氧量(以O2計)、亞硝酸鹽(以NO2-計)、余氯(游離氯)、三氯甲烷、溴酸鹽、揮發性酚(以苯酚計)、大腸菌群、銅綠假單胞菌。茶飲料檢驗項目包括茶多酚、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菌落總數、金黃色葡萄球菌、沙門氏菌。
豆制品抽檢依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豆制品》(GB 271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等標準及產品明示標準和指標的要求。其中,非發酵性豆制品檢驗項目包括鉛(以Pb計)、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丙酸及其鈉鹽、鈣鹽(以丙酸計,腐竹類不檢測)、糖精鈉(以糖精計,限即食食品檢測)、三氯蔗糖(限即食食品檢測)、二氧化硫殘留量(限腐竹類檢測)、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大腸菌群(限即食預包裝食品檢測)、沙門氏菌(限即食預包裝食品檢測)、金黃色葡萄球菌(限即食預包裝食品檢測)、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發酵性豆制品檢驗項目包括鉛(以Pb計)、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糖精鈉(以糖精計)、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大腸菌群、沙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
本次抽檢飲料76批次,其中合格樣品75批次;抽檢豆制品34批次,全部為合格產品。不合格產品情況:瓊海嘉積上埇綠居食品加工廠生產銷售的綠居士奶味茶(凈含量:300ml/瓶,生產日期:2019-06-04),檢驗項目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海南省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并非致病菌指標。主要用來評價食品清潔度,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菌落總數超標說明個別企業可能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或者包裝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還有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已經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處,并責令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責令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風險。不合格產品的風險防控措施以及核查處置結果將在相關市縣市場監管(原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網站予以公布。
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歡迎公眾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如果在市場上發現有害食品,請撥打12331或12345投訴舉報,如經查實,最高可獲50萬元獎勵。
?
附件 飲料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附件 飲料監督抽檢合格產品信息
附件 豆制品監督抽檢合格產品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