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0年5月15日,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關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1號)。
不合格食品有關情況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省局)發布《關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公告》(2019年第54號),攀枝花市涉及不合格食品1個批次。
產品名稱:植物蛋白飲料;規格型號:220ml/袋;生產日期:2019年7月24日;被抽樣單位:攀枝花市佳正乳業有限責任公司;抽樣單編號:SC19510000003935172;不合格項目:蛋白質。
生產企業核查處置
仁和區市場監管局于2019年9月4日對該案進行立案查處。經調查,當事生產企業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二條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之規定。仁和區市場監管局于2019年11月6日給予當事生產企業如下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整改;沒收違法所得116.9元(大寫:壹佰壹拾陸元玖角);罰款人民幣2548元(大寫:貳仟伍佰肆拾捌元)。
經排查,造成該批次產品不合格原因是生產企業未嚴格控制原料(花生仁)質量所致。仁和區市場監管局已要求該企業立即停止生產、銷售不合格的產品;在今后的生產過程中嚴格落實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制度,嚴格把控原料和產品出廠檢驗;并對不合格批次的產品進行召回。仁和區市場監管局已于2019年11月1日組織復查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