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5月19日,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1年第19期通告,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了方便食品、飲料、餐飲食品、豆制品、糧食加工品、肉制品、食品添加劑、食用農產品8大類食品794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788批次,不合格樣品6批次。
其中,2批次韭菜檢出腐霉利超標,分別為商丘市睢陽區朝霞副食商行銷售的來自310農貿市場的1批次韭菜,河南大張實業有限公司洛陽盛唐店銷售的1批次大常蔬菜(韭菜)。
腐霉利是一種低毒內吸性殺菌劑,具有保護和治療雙重作用,主要用于蔬菜及果樹的灰霉病防治。《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2763—2019)中規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2mg/kg。腐霉利對眼睛與皮膚有刺激作用,經口毒性低。少量的農藥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農藥殘留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有一定影響。
還有2批次調味面制品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分別為鄲城縣安奇樂易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安徽皓浩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辣子雞味(調味面制品),淮陽縣綠果園新民路分店銷售的標稱阜陽多愛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大刀肉(調味面制品),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合格。
在食品生產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作為一種防腐劑,對霉菌和酵母菌的抑菌能力強。《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調味面制品不允許使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在生產加工環節超范圍使用,以達到延長保質期的目的。
除上述不合格產品外,還有1批次飲用水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1批次豬肝檢出獸藥殘留問題,分別為平頂山市小何源飲用水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小何源飲用純凈水,銅綠假單胞菌不合格;鄭州市河南世紀聯華超市有限公司汝河路店銷售的來自開封大紅門肉類食品有限公司的1批次豬肝,五氯酚酸鈉(以五氯酚計)不合格。
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針對抽檢發現的問題,對于不合格樣品涉及外省生產單位的,已按規定移送相應省級食品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對于不合格樣品涉及省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已要求鄭州、洛陽、平頂山、商丘、周口等地市場監管部門對涉及單位依法處理,責令查清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處。
不合格產品信息
(來源: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xls
相關報道: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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