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漁政執法行為,推動漁政機構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農業農村部漁業漁政管理局組織開展了2019年漁業行政執法案卷的評查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在組織本轄區案卷評查的基礎上,提交了123冊參評案卷。農業農村部漁業漁政管理局組織專家,從執法主體,執法決定認定的事實、證據,適用法律,執法程序及文書制作等方面,對案卷進行了全面評查,經初評和復核兩個環節,共評選出漁業行政執法優秀案卷62卷。
從上報案卷看,2019年報送案卷案件類型非常豐富,案由包括非法捕撈、非法收購或銷售漁獲物、違反伏季休漁規定作業、非法經營利用水生野生動物、非法養殖、違反水產品質量安全相關規定、漁業環境污染等方面。從評查情況看,2019年報送案卷整體情況良好,特別是北京、吉林、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四川、云南等省案卷制作規范程度較高。但是,評查工作中仍發現部分地區案卷制作存在當事人認定有遺漏、事實調查不清,證據不充分、證據不符合形式要件,法律適用不準確、不規范,查封、扣押等強制措施適用不符合法律規定,執法程序遺漏,文書制作不規范等問題。
制作漁業行政執法案卷是檢驗漁政執法人員辦案水平的試金石,是漁政隊伍實現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的直接體現。現將本次案卷評查中評出的62個優秀案卷予以通報,供各級漁業漁政主管部門及漁政執法機構學習借鑒。同時,請結合本次評查工作中發現的問題,舉一反三,找出本轄區案件制作過程中存在的不足和差距,糾正類似問題,并充分利用優秀案卷開展剖析和培訓活動,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辦案程序和法律適用,提升案卷制作水平和辦案能力。
附件:
2019年全國漁政執法案卷評查優秀案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