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舟山2月18日電 海洋野生動物屬于野生動物的重要組成部分,2月17日,地處海島的浙江省舟山市檢察院結合當地實際和海洋地域特點,在全市啟動了海洋野生動物資源保護公益訴訟專項行動動,劍指各類涉海洋野生動物違法行為。
去年,舟山檢察機關成功辦理海龜案等一批海洋野生動物公益訴訟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為此,該院要求借鑒以往工作經驗和做法,更加聚焦海洋野生動物保護,更加主動獲取線索快查快辦,辦理一批高質量有影響的案件,形成海洋野生動物資源保護領域的有力聲勢。
該院要求全市檢察機關在開展專項行動中要注重內外協同,對內完善常態化公益訴訟線索移送機制,對外要求兩級檢察機關主動加強與市場監管、海洋與漁業等職能部門密切信息交流,重點調查本地區漁業漁產品捕撈、生產、銷售、經營情況,擴大海洋野生動物案件線索發現渠道。同時,充分發揮社會力量,通過加大線索提供獎勵力度,借力新聞媒體、大數據等方法,提高線索發現能力。
在專項行動中,舟山市兩級檢察機關將主動對接轄區行政職能部門相關執法活動,以支持執法、案件研判、協調會議、雙向線索移送機制等形式助力行政執法活動。完善檢察監督,促進行業自律,探索對相關涉海洋野生動物的場所的規范工作。開展守護海洋野生動物志愿者活動、公益訴訟專家研討、重點領域和人群針對性宣傳等方式,以形式多樣的宣傳提升公眾對海洋野生動物保護的法律意識。對專項行動中發現的事關行業整治、區域治理的普遍性問題,檢察機關將提出有價值的檢察建議,主動為黨委政府改進和加強工作提供決策參考。
針對目前正值疫情防控關鍵期的實際,舟山市檢察院要求全市檢察機關以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等大局工作為重,對于辦案中發現企業存在違反野生動物保護相關法律法規風險的,以“法律風險告知書”、“法律風險提示函”、“法律體檢報告”等方式,及時提供有針對性的法律服務。同時明確,在疫情期間,應當慎重研究擬對民營企業提起的民事公益訴訟,加強風險評估,確保案件辦理“三個效果”的有機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