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山東、河南六省份東部區聯防發布《關于協助東部區實施生豬調運有關措施的函》,東部區六省(直轄市)將于2021年12月1日起,除種豬、仔豬及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無疫區、無疫小區生豬外,不再接收東部區外30公斤以上生豬進入東部區育肥,不再接收東部區外未經“點對點”調運備案的生豬調入東部區屠宰。
那么,生豬調運新規是否會影響到豬肉供給?業內人士稱,調運新規的實施很難對各地區豬肉供給產生較大影響,但從疫情防控的角度來講,這種措施是有意義的。
30公斤以上生豬禁止進入東部區育肥
從生豬調運政策上看,此次禁止調運的主要是東部區外30公斤以上生豬,種豬、仔豬及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無疫區、無疫小區生豬是可以調運的。
“部分種豬、仔豬仍可調運主要是由于他們為生產投入品,如果不允許調運,生產就沒有辦法繼續。同時,在非洲豬瘟發生前,跨省活豬調運量在1億頭以上,但相比之下,仔豬和種豬的調運量相對來說要小很多。”招商證券農林牧漁劉姓分析師告訴記者。此外,非洲豬瘟發生后,很多省份都已經開始鼓勵提升本地種豬供給能力,養殖戶傾向于為減少疫情風險選擇在本省購買種豬或者留存性能較好三元母豬做種豬,也使得后期仔豬、種豬調運量不大。
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山東、河南六省份東部區是可以接受“點對點”調運的。而生豬“點對點”調運是指用于屠宰的生豬從備案的養殖企業直接調運到接收的屠宰企業,且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取得有效期內《生豬定點屠宰許可證》《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排污許可證》,能夠按生豬來源分批屠宰生豬,具備非洲豬瘟檢測條件。
也有地區對“點對點”的距離做了限制。比如,去年出臺的《關于進一步推進中南區生豬“點對點”調運工作的通知》中提到,“點對點”調運的直線距離,原則上不超過1000公里。
事實上,各地區政策均對“點對點”調運的養殖企業、屠宰企業規定了條件加以限制。比如,東部區政策還要求,養殖企業規模需要在年出欄2000頭以上,防疫制度健全,配備專職獸醫人員等。另外,東部外符合條件的生豬養殖企業,在東部六省每省最多備案5家接受屠宰企業,更換接受企業需要備案。
各省陸續出臺生豬調運新規
生豬產能穩步恢復之際,生豬調運政策逐步落地。
記者查閱農業農村部2020年發布的《非洲豬瘟防控強化措施指引》得知,2021年4月1日起,我國會逐步限制活豬調運,除種豬仔豬外,其他活豬原則上不出大區,出大區的活豬必須按規定抽檢合格后,經指定路線“點對點”調運。同時,指導養豬場分階段開展非洲豬瘟凈化,創建無疫小區,提升綜合防控能力。
事實上,4月1日起,我國開始逐步限制活豬調運,各地也相繼推出生豬調運新規。
比如,海南省自4月1日起“停止外省肉用生豬入島”;湖南省從3月17日起,除用于繼續飼養的種豬和仔豬外,暫停外省生豬調入,且強調“嚴禁從高風險區調入繼續飼養的種豬和仔豬”。
又如,廣西壯族自治區則自4月1日起,除中南區其他省份(廣東、海南、福建、湖南、江西)的種豬和仔豬外,暫停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生豬調入廣西。且對“從中南區其他省份調入廣西的種豬和仔豬實行‘點對點’調運報告制度”。
對于限制活豬調運,農業農村部有關負責人曾在答記者問時表示,實施分區防控是控制和消滅動物疫病的有效措施,也是國際通行做法,已被國內外實踐反復證明。為防控非洲豬瘟,我國從2019年年初開始,就已在中南6省區試點開展分區防控,建立區域協調機制,從2019年11月30日起,除種豬、仔豬和“點對點”調運生豬外,禁止中南區外的活豬調入。上述試點疫情形勢總體平穩,生豬及豬肉價格沒有因此出現異常波動,說明前期的區域劃分是科學的,政策措施有效。
未來產銷結合是趨勢
“調運新規的實施并不會對各地區豬肉供給產生較大影響。”卓創資訊一分析師告訴記者。
他進一步解釋說,參考先前在中南區實行的調運政策,此次禁止調運活豬政策在落地前很短的時間內會對市場有影響。結合曾經“北豬南運”的背景,短期內,北方主產區外調豬數量下降,供給短時增加,價格下滑,南方主銷區調入的活豬量減少,但白條肉增加,豬價下降速度會略緩。
不過,從疫情防控的角度來講,這種措施是有意義的。“新規可促使生豬養殖疫情風險得到有效控制。未來‘北豬南運’的局面會逐漸向‘北肉南運’轉變。”上述人士稱。
“隨著生豬調運政策的實施,我們也開始在建設豬場的同時,也就近配套了屠宰產能。不論非洲豬瘟是否過去,未來產銷結合是趨勢。”國內一大型豬企負責人告訴記者。
文章來源:大河財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