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6月8日,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1年第13期食品安全抽檢信息,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食用農產品、餐飲食品等4大類食品共196批次,其中合格樣品190批次,不合格樣品6批次。
其中,3批次食用農產品檢出農藥殘留問題,分別為儋州那大喬乾蔬菜攤銷售的小白菜,檢驗項目啶蟲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儋州那大符稍搧蔬菜攤銷售的豆角(豇豆),檢驗項目滅蠅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樂東萬沖何芳水果店銷售的柑,檢驗項目三唑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啶蟲脒為3%的啶蟲脒乳油,是一種新型殺蟲劑。作為一種新型殺蟲劑,除了具有觸殺和胃毒作用之外,還具有較強的滲透作用,且顯示出速效的殺蟲力,持效期長可達20天。GB 2763-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中規定,啶蟲脒在黃芽白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1.0mg/kg。本品對人畜低毒,對天敵殺傷力小,適用于防治果樹、蔬菜等多種作物上的半翅目害蟲。
三唑磷為廣譜有機磷殺蟲劑、殺螨劑、殺線蟲劑,主要用于防治果樹、棉花、糧食類作物上的鱗翅目害蟲、害螨、蠅類幼蟲及地下害蟲等。GB 2763-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中規定,三唑磷在柑橘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2mg/kg。長期食用三唑磷殘留超標的水果可能對人體健康產生一定的不良影響。
滅蠅胺是一種觸殺和內吸傳導作用的昆蟲生長調節劑類殺蟲劑,主要用于防治雙翅目昆蟲病蟲害。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滅蠅胺超標的食品,可能對人體健康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9)中規定,滅蠅胺在豇豆中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5mg/kg。豇豆中滅蠅胺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在種植過程中為快速控制蟲害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采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時產品中的藥物殘留量未降解至標準限量以下。
還有2批次餐飲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分別為三亞崖城大重峰牛雜店銷售的油條,檢驗項目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東方新港品佳豆漿坊凱哥店銷售的油條,檢驗項目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在傳統面制品加工過程中,添加硫酸鋁鉀(明礬),可以提高面制品的韌性,減少斷條損失。硫酸鋁鉀的添加會造成面制品中鋁殘留。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中規定面制品中鋁的殘留量不得超過100mg/kg。長期過量攝入鋁會導致運動和學習記憶能力下降,影響兒童智力發育,抑制胎兒的生長發育。
除上述不合格產品外,還有1批次飲料檢出不合格,為儋州那大雨露飲料廠生產銷售的山水情飲用純凈水(生產日期:2021-03-15,規格:518ml/瓶),檢驗項目電導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已經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處,并責令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查清進貨渠道、產地等信息并向相關部門報告,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責令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對不合格產品立即采取停止銷售,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風險。不合格產品的風險防控措施以及核查處置結果將在相關市縣市場監管部門網站予以公布。
不合格產品信息
(來源: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xls
餐飲食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xls
飲料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xls
相關報道: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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