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食用農產品、餐飲食品等4大類食品共196批次,其中合格樣品190批次,不合格樣品6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
抽檢食用農產品109批次,其中合格樣品106批次,不合格樣品3批次;餐飲食品17批次,其中合格樣品15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抽檢飲料46批次,其中合格樣品45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糧食加工品24批次,全部為合格樣品。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
(一)儋州那大喬乾蔬菜攤銷售的小白菜,檢驗項目啶蟲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國肉類食品綜合研究中心。
(二)儋州那大符稍搧蔬菜攤銷售的豆角(豇豆),檢驗項目滅蠅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國肉類食品綜合研究中心。
(三)樂東萬沖何芳水果店銷售的柑,檢驗項目三唑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海南省食品藥品檢驗所五指山分所。
(四)三亞崖城大重峰牛雜店銷售的油條,檢驗項目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海南省食品藥品檢驗所三亞分所。
(五)東方新港品佳豆漿坊凱哥店銷售的油條,檢驗項目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海南省食品藥品檢驗所三亞分所。
(六)儋州那大雨露飲料廠生產銷售的山水情飲用純凈水(生產日期:2021-03-15,規格:518ml/瓶),檢驗項目電導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海南省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三、核查處置情況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已經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處,并責令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查清進貨渠道、產地等信息并向相關部門報告,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責令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對不合格產品立即采取停止銷售,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風險。不合格產品的風險防控措施以及核查處置結果將在相關市縣市場監管部門網站予以公布。
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歡迎公眾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如果在市場上發現有害食品,請撥打12345投訴舉報,如經查實,最高可獲50萬元獎勵。
附件: 附件1 本次檢驗項目.docx
附件2 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xls
附件3 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合格產品信息.xls
附件4 餐飲食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xls
附件5 餐飲食品監督抽檢合格產品信息.xls
附件6 飲料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xls
附件7 飲料監督抽檢合格產品信息.xls
附件8 糧食加工品監督抽檢合格產品信息.xls
附件9 部分不合格項目的小知識.doc
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6月8日